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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市职业大学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-09-17 浏览次数:

 
各学院(部),各部门:
“苏州市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奖”评选是推动全
市社科界加强应用对策研究的一项重要举措,自实施以来,得到
了广大社科工作者的积极响应和广泛参与,评选产生了一大批优
秀研究成果,树立起决策咨询、应用对策研究的鲜明导向。经市
社科联研究,决定组织开展第五届“苏州市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
程优秀成果奖”申报与评审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成果要求
1.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
为指导,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及
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,围绕苏州加快建设展现“强富美高”
—1—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中的现实问题,开展科学性、创造
性研究,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在新时代展现新作为。
2.以苏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和实践问题为主
攻方向,聚焦全局性、战略性和前瞻性问题研究,聚焦现实性、
应用性和对策性问题研究,以科学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为成果价
值取向。
3.应用研究成果应围绕苏州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和生态
文明建设开展研究,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、创新价值和应用价值;
应用研究成果得到市领导肯定性批示,或在有关资料、刊物上收
录、刊载;对策建议具有较强的应用性、操作性,有关成果直接
或间接转化为政策举措,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。
二、申报范围
1.我市作者或以我市作者为主在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
年 9 月 30 日期间发表(出版)或完成的,围绕苏州经济社会发展
研究形成的专著、论文、调研报告、咨询报告(含公开发表和未
公开发表)等。
2.外地作者同期完成的研究苏州相应现实问题的社会科学应
用研究类成果。
3.论文集、新闻报道、文艺创作成果不纳入参评范围;未正
式结项的市社科基金研究项目成果不纳入参评范围。
—2—4.已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奖的成果
不纳入参评范围;已获其他省部级以及苏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
奖等地厅级奖励的成果不纳入参评范围。
三、奖项设置
本次优秀成果奖评选设置一等奖、二等奖和三等奖,评奖总
数不超过申报数量的 30%,评审后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。获一等
奖成果奖励人民币 6000 元,二等奖成果奖励人民币 4000 元,三
等奖成果奖励人民币 3000 元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申报人为成果第一作者或课题第一负责人。论文、调研报
告以正文标题下的署名为准;著作以版权页署名为准;通过鉴定
的课题成果以鉴定书封面上完成单位(或课题负责人、主持人)
的署名为准。申报人只能申报 1 项成果,不得重复申报。
2.申报时须提交《苏州市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奖
申报表》纸质版一式 3 份,同时提交参评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两份。
如有反映成果社会效应以及应用价值的评价证明材料,须作为申
报材料附件一并提供。
3.我校申报截止日期为 9 月 24 日。请各学院(部)认真填写
申报汇总表,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纸质《申报表》和《汇总表》电
子档。逾期不予受理。联系电话:66503817 联系人:赵苏。
—3——4—
五、其他事项
根据《苏州市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奖评奖办法》,
本次评奖工作设立评奖委员会和评奖办公室,评奖办公室设在市
社科联科研处,负责评奖的具体工作。评奖委员会将按照回避原
则组织专家开展公平公正评审,评审结果将在“苏州社会科学网”
(http://www.szsk.cn/)上公布。
附件:
1.苏州市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奖申报表
2.苏州市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
科技处
2021 年 9 月 10 日
附件: 样件.pdf